卫士通是国内极少数同时具有商密的研发、生产、销售资质以及商密和涉密顶级资质的企业,且作为唯一一家国资控股的信息安全上市公司,在行业快速发展中将率先受益。而从2008年上市以来的6年间,卫士通坚持年年分红,每10股累计现金分红已达到5.2元。
卫士通历年分红情况
年份 分红情况(含税)2014年 每10股派现金0.1元2013年 每10股派现金0.1元2012年 每10股派现金0.5元2011年 每10股转增3股派现金2元2010年
每10股送4.5股转增2股
派现金0.5元2009年 每10股转增2股派现金2元
从制度上保障现金分红
“卫士通公司对投资者权益保护与分红回报方面一直十分重视。公司从2008年上市以来,每年坚持进行现金分红。”卫士通董秘办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2年,卫士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四川证监局组织召开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工作会议的要求,对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多项专项工作,包括对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征求了投资者意见、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对章程相关部分进行了修订;2014年,公司认真学习并逐条落实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并对章程再次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了现金分红比例。可以说在回报投资者的问题上,卫士通一直都是强调现金分红的。”
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
在保障投资者参与权和知情权方面,卫士通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约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和沟通方式,明确规定了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公司证券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同时,公司在章程规定了“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等,保障投资者参与权和知情权。
此外,卫士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积极督促高管人员勤勉尽责,严格按照规定工作,加强自律,杜绝违规买卖股票及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信息不对称一直被市场诟病,为了更好保护投资者,卫士通开通了投资者互动平台,与广大投资者积极互动;设立并完善了公司投资者关系专栏;热情解答投资者电话咨询,并做好相关记录;积极响应投资者调研申请;开展了投资者保护宣传活动;在股东大会上,积极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在年报披露后十个工作日内,举办业绩说明会;积极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四川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各种投资者服务、沟通活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