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调查终遭罚 莲花味精或遭巨额索赔
来源:证券时报网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6日 10:06 作者:李小平

  经过长达四年的立案调查后,莲花味精(600186)的违规事宜终于有了最终的结论,这也意味着符合条件的股民可以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实现索赔并最终获赔的可能。

  根据6月13日晚间公告,证监会认定莲花味精信披违法事实主要包括:2006年,未按规定披露涉案金额2.96亿元的诉讼事项;2007年,将未到位的政府补助入账、虚增利润1.944亿元;2008年,将尚未到位的政府补助款项入账,虚增2008年利润3亿元,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不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未按规定披露涉案金额2.7亿元的诉讼事项;2009年,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不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证监会决定对莲花味精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有责高管也受到警告,并处5-30万元罚款等处罚。

  依据法律法规,凡在2009年11月19日至2010年4月23日之间买入和持有莲花味精股票的股民可以参加本次索赔。根据同期股价跌幅、当时股东人数,莲花味精或将面临投资者巨额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