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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微调优先股方案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30日 09:55 作者:龙昊

  本报讯(记者龙昊) 继上周五推出首份优先股预案后,广汇能源(600256)4月29日公告披露了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修订稿)》。

  相比之前方案,修订稿中取消了“不设置赎回”这一条款。此外,增加“回购条款:本次发行不设回售条款,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回购注销本公司的优先股股份。”

  当日披露的修订内容对照表显示,预案(修订稿)相比原预案调整了多项内容,其中第一项调整为“重要提示之“五、特别提示:本次优先股的发行采取浮动股息率,且不设回售条款,优先股股息不累积支付,提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即取消了“不设置赎回”条款。

  对于此次优先股的发行,齐鲁证券分析师刘昭亮认为,从广汇能源各项业务的进展以及经营数据看,基本面处于稳步向好的过程中,发行优先股可加快项目的建设进程,降低不确定性风险。哈密煤化工项目开工率稳步提升、吉木乃LNG项目的高负荷正常运转以及合作开发大型能源项目,既缓解了现金流的压力,也将使公司进入快速增长的轨道。因此判断公司未来的成长模式比以往要更加稳健。

  广汇能源的前身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02年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相继进入液化天然气、煤化工和煤炭开发、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领域,2012年成功转型为专业化的能源开发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