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因融资融券业务违规,海通证券日前收到上海证监局的警示函。
上海证监局于3月31日披露的文件显示,近日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对海通证券进行了现场检查后发现,海通证券融资融券业务中出现多处不合规情况。
具体来看,去年10月海通证券未按规定对维持担保比例下跌至平仓线的4名融资融券客户及时采取平仓措施,这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关于“证券公司应当逐日计算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债务的比例。当该比例低于规定的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时,证券公司应当通知客户在一定的期限内补交差额。客户未能按期交足差额,或者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的,证券公司应当立即按照约定处分其担保物”的相关规定。
而除了对融资融券客户未及时采取平仓措施外,上海证监局发出的监管函还显示,自2012年8月以来,海通证券累计为106名在其公司证券交易不足6个月时限要求的客户开立了融资融券账户,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管理办法》中有关“对未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在本公司及与本公司具有控制关系的其他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连续计算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客户,以及本公司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的相关规定。
此外,海通证券还违规为530名客户逾期融资或融券合约办理展期,并存在违规为9名维持担保比例低于300%的客户办理提取现金的行为。因此,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提醒海通证券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依法规范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上海证监局于3月31日披露的文件显示,近日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对海通证券进行了现场检查后发现,海通证券融资融券业务中出现多处不合规情况。
具体来看,去年10月海通证券未按规定对维持担保比例下跌至平仓线的4名融资融券客户及时采取平仓措施,这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关于“证券公司应当逐日计算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债务的比例。当该比例低于规定的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时,证券公司应当通知客户在一定的期限内补交差额。客户未能按期交足差额,或者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的,证券公司应当立即按照约定处分其担保物”的相关规定。
而除了对融资融券客户未及时采取平仓措施外,上海证监局发出的监管函还显示,自2012年8月以来,海通证券累计为106名在其公司证券交易不足6个月时限要求的客户开立了融资融券账户,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管理办法》中有关“对未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在本公司及与本公司具有控制关系的其他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连续计算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客户,以及本公司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的相关规定。
此外,海通证券还违规为530名客户逾期融资或融券合约办理展期,并存在违规为9名维持担保比例低于300%的客户办理提取现金的行为。因此,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提醒海通证券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依法规范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