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叶龙招)大有能源(600403)三个月前的立案调查有了初步结果,公司前董事长田富军、前董事李永久因违反股票上市规则在昨日遭到了上交所的公开谴责。不过,这还不是最终的调查结果。
据了解,此次上交所对大有能源前述责任人进行处罚,是因为两人在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下,批准了子公司天峻义海将其持有的采矿权转予他人。公开资料显示,天峻义海是大有能源在2012年11月用57.27亿元募集资金从其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购买而来的,当时该公司旗下持有的聚乎更矿区一露天煤矿首采区采矿权被评估作价23.8亿元,但在两个月后,天峻义海在大有能源前董事长田富军、前董事李永久的批准下,将该采矿权以零元的价格转让给了木里煤业集团。对于此事,作为控股股东的大有能源并未及时披露,亦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值得注意的是,聚乎更采矿权是天峻义海核心的经营性资产,如今天峻义海被要求将聚乎更采矿权转让给木里煤业集团,这给天峻义海资产和经营收入的确认带来了不确定性,进而也可能对大有能源2013年年报的审计结论构成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