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
全景网
桂林旅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书
来源:大智慧通讯社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7日 10:12 作者:李亦齐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2月27日讯,桂林旅游(000978.SZ)周四晚间公告,12月25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二终字第53号《民事判决书》。

  法院判决撤销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陕民二初字第00002号民事判决;《股权置换合同》中关于青海省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井冈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部分继续履行;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向青海省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部分终止履行;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向青海省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尚欠的4,000万元及利息(自2004年12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各265,086元,均由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据公告,本判决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数据的影响:2013年年初留成收益减少数约为6,000万元,其中对庆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损失为4,000万元,应付井冈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对价4,000万元产生的利息约2,000万元(以双方最终实际认定数为准);2013年度利润减少数约为293万元,其中应付井冈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对价4,000万元产生的本年利息约240万元(以双方最终实际认定数为准),案件受理费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