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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实业第一大股东转让所持股份 11日复牌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1日 16:47 作者:
  中国网财经12月10日讯 新潮实业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10日自第一大股东烟台东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处获悉,东润投资8日与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东润投资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公司全部股份90,199,3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2%)转让给金志昌顺,交易价格为7.88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润投资将不再持有新潮实业股份,金志昌顺将成为新潮实业第一大股东,新潮实业实际控制人变将发生变更。
  据悉,金志昌顺是深圳金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金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刘志廷和刘志臣(各持有50%的股权,其两人为兄弟关系)。因刘志臣为深圳金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拥有该公司的全部表决权,因此刘志臣成为新潮实业的实际控制人。
  新潮实业股票于2013年12月11日开始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