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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遭上证所通报批评
来源:大智慧通讯社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08日 15:29 作者:林桢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0月8日讯,上证所日前公告,经查明,上海新梅(600732.SH)股东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违规减持上海新梅股份6404.5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13%,违反了上证所相关规定。经上证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决定对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据公告,作为上海新梅股东的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10日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在未来12个月内无计划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海新梅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其后,公司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共减持上海新梅股份6404.5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13%,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编辑:林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