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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释疑股价异常波动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0日 10:28 作者:

  【深圳商报讯】永安林业(000663)今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称,永安林业股票交易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属于异常波动。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对近期部分公共传媒所报道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作出说明:近日,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3〕1号),意见第六条提出了“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①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②健全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等内容,导致了市场对部分拥有较多森林资源的林业上市公司的利好预期。为此,公司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1)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登记发换全国统一式样林权证的通知》要求,为了加强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与管理,维护林木、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福建省已于2002年起组织开展了林权发(换)证工作,公司于2005年基本完成了林权登记、确权及林权证的换(发证)工作。(2)福建省于1997年颁布了《福建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并于2005年进行了修订,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的森林资源流转是指森林、林木,以及林地使用权全部或者部分,依法由一方转移给另一方的行为。”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权属明确的森林资源可以进行流转……”公司森林资源的流转均按有关规定办理。由于福建省是我国重点林区之一,林权制度改革启动较早,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和确权已先行开展。因此,此次福建省委省政府所出台的农村土地相关政策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