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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内幕交易案拉开维权序幕
来源:华商晨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4日 11:04 作者:

  有股民索赔9.9万 法院已将起诉材料收下,但还未正式立案

  记者从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处获悉,其代理的一位投资者已于9月2日向光大证券注册地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索赔9.9万元。

  证监会最终认定光大证券在“乌龙指”事件中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并对其罚款5.23亿元。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还表示,光大证券事件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

  投资者误导亏损9.9万

  记者拿到的诉讼材料显示,8月16日11点7分,沪指暴涨,但因当时传闻此事与光大证券“乌龙有关”,因此,投资者并未跟风买入。

  午间光大证券董秘通过媒体否认了乌龙传闻,该投资者即于当日13时以每股11.90元价格买入91300股中信证券股票,成交金额为1086470元,佣金325.94元,过户费54.78元。随后光大证券公告承认乌龙指与其有关,并采取行为致使大盘回落。此后,中信证券持续下跌,该投资者为止损,于8月20日上午将所持的91300股中信证券以每股10.83元价格全部卖出,佣金297.28元,印花税990.99元,过户费54.9元。统计显示,该投资者遭受损失共计99418.757元(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利息)。

  是否予以正式立案审理需进一步讨论

  此前根据业内人士的分析,投资者是否能够索赔,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光大证券违法,投资者有损失,以及投资者的损失和光大证券的违法间有直接因果关系。

  根据律师分析,该投资者因光大证券信息误导及内幕交易导致了投资损失,应当得到赔偿。光大证券应向该投资者支付赔偿款99418.757元;并由光大证券承担诉讼费。

  据悉,目前法院已将起诉材料收下,但是否予以正式立案审理,尚需要进一步讨论研究,法院称会尽快给予答复。“法院应该予以立案受理”,律师表示。

  在问到这起案件如何收费时,该律师事务所律师称,此案件按先诉讼后收费形式,即按索赔成功金额的一定比例收费,若投资者未能得到赔偿,则不收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