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在借壳S舜元(000670)未成后,晨光稀土决定“改嫁”银润投资 (000526),不料引出一场风波。S舜元今日发布关于公司重大仲裁相关情况说明的公告,对晨光稀土及相关中介提出质疑。
公告称,S舜元董事会关注到,2013年8月28日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黄平就《关于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重组合作意向书》约定的同一标的资产正与另一家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认为:《合作意向书》中明确约定了晨光稀土及黄平不得与其他第三方进行重组的排他性条款;目前,公司与晨光稀土就《合作意向书》的有关争议正在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审理过程中,公司仲裁要求晨光稀土和黄平继续履行《合作意向书》的约定,推进重组,在本案尚未有最终裁决前,晨光稀土又与另一家上市公司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有违市场诚信原则,已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重大不利后果。
公司董事会亦了解到,为晨光稀土与银润投资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中,包括了为公司与晨光稀土重大资产重组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中介机构海通证券,其与公司签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之财务顾问协议》,目前该协议仍为有效。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中介机构在与公司的服务协议仍为有效的前提下,受聘于另一家上市公司为其与晨光稀土的重组提供服务,就同一资产对上市公司的重组同时为两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是多方代理行为,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业的行业规范和财务顾问的执业纪律,在实质上损害了公司的重大利益,应当立即停止。公司已分别于2013年8月12日、2013年8月28日致函海通证券,要求其予以纠正且公司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