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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发股份将恢复直接融资资格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9日 04:40 作者:陈性智
    宏发股份(600885)今日发布公告,因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的分红方案,宏发股份将获得相应现金分红并恢复自身分红能力,从而获得在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资格。
    根据公告,厦门宏发拟在2014年6月30日前按分配时点各股东的股权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4亿元,以弥补公司累计亏损。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宏发股份持有厦门宏发75.01%股权,如分配时点时厦门宏发各股东的股权比例不变,按照此次分红方案,宏发股份将获得超过3亿元现金。另据宏发股份2012年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1亿元,获得此次现金分红后,其累计未分配利润将为盈利,从而恢复分红能力。
    公告同时显示,厦门宏发股东宏发股份与联创光电取得上述分红款后,将以各自取得现金分红款认购厦门宏发新增注册资本,增资价格为1元/股。增资完成前后,厦门宏发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此外,宏发股份还拟对公司《章程》原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订。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根据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如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亏损,即公司没有分红能力,公司不能在证券市场直接融。公司恢复分红能力后,可以在证券市场直接融资,包括发行债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等。
    2012年10月,宏发股份重组原ST力阳成功后,公司经营状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目前,宏发股份已是全球主要的继电器供应商,近年来在汽车继电器、电力磁保磁继电器等高端领域取得良好的发展。  (陈性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