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
全景网
中铁建为何频频率众殴打被征地村民?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8日 13:40 作者:刘鹏
    4月14日,河南信阳潢川县弋阳办事处八里村村民王先生向媒体求助称:当日上午,中铁十三局300余人,统一着装,开着30多辆面包车每个人手持一米多长棍棒见人就打,连路人和前去劝阻的政府官员也不放过。而打人事件的起因则是:修宁西铁路复线要征用土地,因为赔偿不到位村民阻止。(4月16日《大河报》)
    300余人拿着 “一米多长棍棒”殴打村民,其暴戾程度令人发指。然而值得反思的是,中铁十三局和相关公司因施工和征地等问题,殴打村民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类似的事件还有:2009年7月24日,汉(口)宜(昌)铁路施工方中铁十一局因与当地村民发生纠纷,冲突中共造成25人受伤(2009年7月29日荆楚网);2009年7月30日,厦深铁路海丰梅陇田寮施工路段,中铁十八局四分部施工队与田寮村民发生争议,殴打村民致1人死亡,4人受伤,数人轻微伤(2009年7月31日《羊城晚报》);2010年11月1日,宁乡县石长铁路复线项目部持大刀、铁棍殴打村民,多人受伤住院(2010年11月23日红网);如此等等。
    有一个很明显的疑问是,中铁十三局、十一局和十八局均为中央企业中国铁建下属企业,谁给了其率众多不明身份暴徒对村民棍棒相加的勇气?
    分析起来,不外乎三个原因:一是中铁建等从意识上 “唯我独大”,漠视甚至无视村民利益和权益。做为施工方,中铁建等所考虑的,或者只是村民的阻挠影响了施工,但却没有站在村民的立场上想问题,没有想到村民土地被征用的损失和诉求。二是一些相关领导的法治意识不强,甚至迷信拳头、崇尚暴力。法治社会,解决问题和纠纷,最大的依据无疑是法律,最好的办法也无疑是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商量和探讨,以便找到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问题方案。人为制造暴力事件,只能激化矛盾,于解决问题并无益处。然而遗憾的是,我们看到的,却是频频发生的施工方殴打村民。那么试问,是谁组织的人员,是谁下的命令?这些人的规则意识、公平理念和法律意识等,都去了哪里?三是相关处罚机制不健全,责任人无法得到应有的惩罚。往往,在群体性冲突事件中,要么法不责众,要么事后惩治手段不严,打了就打了,赔钱了事,很少有人因此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这种较低的违法成本,无疑助长了一些铁路公司的胆气。
    中铁建不是“刀俎”,村民也不是“鱼肉”,两者是相互平等的利益主体。避免发生类似的打人等暴力事件,一方面需要村民和施工方都能从思想和意识上,做好换位思考,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和利益上考虑问题,互相争取利益又互相让步,以便达成协议,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则需要法律制度等的健全与完善,需要争议处置和处理的相关预案和方案,更需要执法的公平,需要法律不因一方强势而另一方弱势,就偏向于强势的一方。相反,对有意违法者,无论是谁,都要从严从重处罚,以达到“惩前毖后”的目的。
(作者为财经评论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