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万马电缆在2月27日公布了2012年年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同比增幅分别为7.99%和25.64%,这与该公司在三季报中的预测值存在较大落差。更为关键的问题还在于,这些财务数据或许并不真实。
仔细研读该公司披露的2012年报,再对比其半年报之后,本刊竟然发现其中隐藏着诸多违背财务常识和逻辑的疑点,且涉及金额巨大。主要问题有三点:前后矛盾的产销存、神秘消失的大客户、半年报本就不真实。
本文将力图将以上三大谜团逐一进行阐述和分析,在股市的“3·15”日将万马电缆出具的财务报告中的光怪陆离现象,呈现在投资者面前。
第一假:前后矛盾的产销存
应交易所下发的2012年年报信息披露内容指引,万马电缆在今年的年报中首次详细披露了其主营产品的产销数量及库存数量等信息。事实上,一直以来A股公司信披都只重视财务数据和现金流,但对于同样重要物流信息披露较少,这次也算是一大进步了。
但对于万马电缆而言,此项信息一经披露,就露出了个“大窟窿”。其实,万马电缆的产品构成在全部上市公司中算是简单而清晰的,也堪称“主业明确”了,仅包含有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和高分子材料三项。简单的产品线,为该公司正确核算、披露物流数据提供了良好基础。然而现实情况却是,此项数据明显前后矛盾、不合实际。
根据再简单不过的财务公式:期末库存数量=期初库存数量+本期生产数量-本期销售数量。
先来看电力电缆产品,在年报的董事会报告中,该产品2012年全年的总产量为37301.56吨,同期总销量为36522.11吨,产量明显大于销量,则不难计算出当期库存产品的净增加数量779.45吨;再考虑到2011年末时所拥有的2170.31吨产成品,则到2012年末时理论上就应当有电力电缆库存2949.76吨(见表1)。然而万马电缆却声称,截至年底时拥有的电力电缆库存数量却只有2637.09吨,与前述测算出的理论数量相比少了312.67吨,这好几百吨的电力电缆跑到哪里去了?
不仅是电力电缆这一个产品线,另外的通信电缆和高分子材料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年报董事会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库存数量,均显著小于经产销数据测算的理论数量(见表2)。
如果说,高分子材料这个产品项目,理论测算库存数量比实际库存数量多,还能用“自用”来解释,那么多达数百吨的电力电缆,超过5000公里的通信电缆,是绝不可能“内部消耗”的,如果万马电缆所披露的产品销量和期末库存数量无误,就只能猜测其虚增了产品的真实产量。
这里还有一个需要说明的事项,就是万马电缆在2012年四季度新收购了3家子公司,由此导致合并范围的变更。而我们知道,披露的产品产销量数据是区间数,应当是仅包含了新增的3家子公司在被纳入合并范围之后的产销,而期末库存量则为时点数,体现了合并范围内所有公司的期末库存,那么是否由于这一特殊原因导致前述金额巨大的数据逻辑矛盾?
如果是这样的情形,考虑到新增的3家子公司在被纳入合并范围之初原有的库存产品数量,应当体现为该公司账面期末实际库存数量,大于产销数据测算结果。然而万马电缆的数据却恰恰相反,产销数据测算结果远远超过了账面体现出来的库存量,这除非是3家新增子公司在被纳入合并范围之初的存货数量是负数。当然,这是不可能出现的情况,也进一步印证了万马电缆的产销数据矛盾,实在难以找到合理解释。
总之,产、销、存这三组数据中,至少有一组数据存在问题。而且涉及的差异数量占披露的库存数量的比重也绝不算小,非常值得关注(见表3)。
第二假:神秘消失的大客户
尽管万马电缆在2012年10月大举收购了3家子公司,然而在当年却并没有出售、剥离任何一家子公司,半年报中仅有的1家子公司“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年末时仍在合并范围之内。这就对应着,年报中针对某一客户的销售金额,至少应当等同于半年报中针对该客户的销售金额,前者绝不可能小于后者。
这是多么简单而通俗易懂的逻辑,然而这对于万马电缆来说失去了约束力。
对比两份财务报告披露的前五名客户信息(见表4),可以发现针对“石家庄供电公司”客户的销售金额,在上半年末时就已经高达4893.95万元了;即便假设在下半年中没有任何新增销售额,单以上半年已实现金额论,就超过了年末列示的第5大客户“中建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对应的3935.72万元销售额,然而事实上该公司却未能跻身于年报的前五名客户之列。
同样的问题还出现在客户“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身上,以其上半年4290.70万元的销售额,也同样超过了年末列示的第5大客户对应销售额,却也神秘消失、无影无踪了。
这岂不是蹊跷?这两家在上半年中为万马电缆销售业绩贡献良多的客户,为何在下半年突然“撤单”了?从正常的财务逻辑来理解,半年度大客户离奇消失的背后只存在三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半年报中大客户名称和金额披露不实的“低级错误”,但对应金额之大就太令人震惊了;第二种可能是在下半年发生了巨额的销售退回,导致前述两大客户下半年账面采购金额为负数,但涉及金额至少在千万元级别以上的销售退回,这在实务中实在很难想象的;最后一种可能便是被万马电缆自己虚构出来的。
通过进一步分析可知,被“虚构”出来的可能性最大。
在2012年末的年报合并范围内,万马电缆在母公司旗下包含了4家子公司,其中有3家都是在去年10月份实施的定向增发过程中收购而来并在去年下半年中新纳入合并范围的。而在半年报披露时,万马电缆仅下辖了1个子公司,为“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也就是说,在半年中形成最终合并会计报表数据的仅有万马电缆母公司和这家子公司。
从一般财务常识来看,合并口径下的主要客户,而未体现在母公司主要客户名单中的部分,就应当是子公司,也即“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主要客户;母子公司销售对应的大客户,最终交叉共同形成合并口径下的主要客户名单。
但是将万马电缆半年报中的合并口径下主要客户名单和对应销售金额,与母公司同口径下数据进行对比(见表5),就可以发现前述的那两家在年报中消失的大客户,位列于上半年末合并口径数据下,却未体现在母公司数据当中。
那么是否有可能是由子公司承担起了巨额对外销售的重担?但这一假设无法得到财务数据的支持。尽管在半年报中万马电缆并未详细披露子公司“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的经营数据,但是通过对比合并口径下和母公司各项经营指标,就能发现二者之间差异很小,仅在数十万元的量级(见表6)。
这也就意味着万马电缆合并口径下的对外销售业务主要是由母公司来完成的,从集团整体的角度来看,子公司“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营业贡献几近于零;即便有销售,更多地也是充当母公司“加工厂”的角色,为母公司的对外销售做一些生产支持,这一点体现在合并数据比母公司发生金额还少的“采购商品现金流出”科目上,这体现了万马电缆母公司向子公司支付的采购款。
同时,如果子公司存在有金额近亿元的对外销售,那么持有大额应收账款也就是理所应当的事情;然而对比半年报中合并口径和母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信息,竟然完全一致(见表7),这显然也构成了“子公司几无营业贡献”的又一力证。
总之,子公司“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完全不具备支撑起近亿元对外销售额的可能。
基于这一分析逻辑,这两家合计销售金额高达9184.65万元的大客户,既然没有被列入母公司数据中,就根本不可能在合并口径数据中存在。从这个角度来看,两家大客户在年报中消失,便显得不是那么神秘,而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只不过如此一来就直接将万马电缆的2012年半年报推向了“虚构客户”的质疑中。
第三假:半年报本就不真实
在审计领域有一个“神奇”的规律,出现过财务造假的公司所具有的造假倾向,就好像基因一般具备遗传效应,哪怕是更换过股东、经理层,再次出现财务造假的概率都比其他正常公司来得高;同时,一家公司被查证出现了财务造假,大多数时候都不会是孤立事件,如果往前追溯往往还能够颇有“成果”。
我们再说回万马电缆,不仅该公司年报所披露数据,相比其半年报存在明显的脱节和逻辑性矛盾,而且2012年半年报本身更是前后冲突,相当不靠谱。
在半年报中,万马电缆的业绩实在谈不上光鲜,尽管净利润尚能保持11个百分点的同比增幅,但是同期实现的营业收入金额同比情况却已经停滞不前。关键问题是,如果深入分析该公司半年报就能够发现,就连这个无法令人满意的销售数据,都与事实相去甚远。
1、母公司主要客户无故消失
母公司账下的三大客户“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中建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和“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应的销售金额均在三千万元以上,但是在合并口径下主要客户名单中却消失不见;若单以其金额而论,至少均高于合并口径下排名第四位的“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应的3053.47万元销售额。
而这3家客户显然不是被纳入到万马电缆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可能在合并报表过程中被抵消,那么为什么能够无故消失于合并口径销售数据中?这3家合计销售金额超过亿元的客户,是否真实存在于当期母公司的销售收入构成中?
至少可以肯定的是,针对万马电缆半年报中主要客户信息,合并口径数据和母公司数据中必然、至少有一组数据是错误的了;如果以合并销售数据为准,则该公司难逃虚增母公司销售收入的嫌疑。
2、第一大客户与年报信披矛盾
再来看半年报中,合并口径和母公司数据中共同的第一大客户“天津市城区电力物资公司”,这是万马电缆的优质、关键客户,因为在2010年和2011年时,这家客户就分别以7319.8万元和18297.91万元的采购额,位列第二、第一名客户之列,其对于万马电缆最终的收入和利润起到很大影响。
从半年报披露情况来看,万马电缆母公司对其销售额金额仅为3921.93万元,而同期合并口径下销售数据却高达7371.21万元,二者之间相差了3449.28万元。那么从正常角度来理解,这笔超3000万元的销售收入,就应当是由万马电缆唯一的子公司“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来实现;即便在2012年下半年中,子公司未曾再向该客户进行过销售,这笔差额也应当体现在年报的合并数据与母公司数据的差异中。
然而有意思的是,到年报披露时,针对“天津市城区电力物资公司”的销售金额,合并数据与母公司数据竟然完全一致了(见表8),均为16001.6万元,也即子公司在2012年中不可能针对该客户有任何销售行为。这真是令人瞠目结舌!
这只存在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半年报中披露的母公司主要客户信息存在重大差错,金额涉及3449.28万元;另一种可能就是在合并口径销售收入确认中,虚增(也可能是提前确认)了对“天津市城区电力物资公司”的3449.28万元收入。
那么是否有可能针对此客户的销售数据,是年报披露中存在问题?但是在本文第二节内容中已经就“石家庄供电公司”和“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这两家客户详细分析阐述过,万马电缆的子公司根本不具备数千万元级别的大额对外销售的可能,这也就进一步印证了针对此项数据年报信息可信度偏低,而半年报一定是存在问题的。同时,这还引发了针对该公司半年报信披的第三点质疑。
3、子公司销售无法支撑差额销售额
前文我们就分析过,针对“石家庄供电公司” 和“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这两家客户的合计9184.65万元销售额,很可能是被万马电缆人为虚构出来的,涉及金额之大已经足以令人发指,但是这还并非是全部。再来看合并口径下第四和第五为客户,也即“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对应销售额分别为3053.47万元和2848.23万元,均比母公司账下排名第5位的客户“天津市电力公司”对应的1999.63万元销售额高了很多,却也未被列入到母公司主要客户名单中。
由此可见,这两家客户合计5901.7万元的销售额,恐怕也是根本不存在的。
至此,我们通过万马电缆2012年半年报中披露的合并主要客户信息和母公司数据差异对比分析中,已经大致分析出该公司当期合并销售收入中金额高达1.85亿元的疑点,超过当期该公司账面实现全部营业收入11.46亿元的16%;同时,前五名客户“无一漏网”全部存在问题(见表9),这恐怕在A股市场财务造假历史中也算不多见的了。
此外,除了涉嫌虚构收入,万马电缆半年报中的应收账款数据来源也同样诡异,问题出在“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客户身上,半年报显示其同时位列合并口径下和母公司应收账款第二大客户,对应金额高达4093.12万元。
我们知道,应收账款用于核算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未结算款项,其产生来源直接对应着营业收入。而在2012年上半年中,“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并未现身于销售前五名客户名单中,也即万马电缆对其销售额不可能超过当期排名第5位客户“天津市电力公司”对应的1999.63万元,根本不可能产生出超过4000万元的未结算帐款。
那么如果这一债权数据是真实存在的,就势必对应着在2011年末时,万马电缆就已经持有对“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的大额应收账款,然而这却与该公司2011年报中披露的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信息不符(见表10)。
由此可见,万马电缆在2012年半年报中针对“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的巨额应收账款,并不存在可靠的来源,这直接指向了万马电缆可能存在着虚构应收账款、虚增资产的财务舞弊行为。
虚构收入、虚增资产,其最终目的无非是为了粉饰财务数据,这是否是在为当时还在实施过程中的定向增发“铺路”?针对这一点本刊无法找到直接证据,仅能够猜测而已。
从前述的分析来看,存在于万马电缆年报、半年报中的财务问题,均不是“深奥”的问题,不需要任何复杂、专业的财务测算。
这对于已经上市长达3年、拥有多达42名财务人员的万马电缆来说,实在令人不可思议了,更何况这些数据最终还有在审计业内公认内控质量较好的信永中和进行审计把关。这显然不应该是会计核算能力的问题,恐怕也难以用“疏忽大意”来解释吧?
当然,倘若万马电缆“暴力”地对年报、半年报主要客户信息就行修正,本刊也别无话讲,甚至就连财报信息修正公告的结尾词都能为该公司想到——“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12年度业绩造成影响,公司对因此给广大投资者和年报使用人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年报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但是本刊试问如下几个问题:
1,半年报中出现问题的销售数据,占同期收入比例超过10%,已经超过了审计中的“重大事项”标准,这仅是疏忽大意造成的?
2,半年报中母公司前五名销售客户,无一例外地全部存在问题,这仅是疏忽大意造成的?
3,全年产销数据的矛盾金额,几乎相当于账面库存数量的一半,这仅是疏忽大意造成的?
毕竟,财务报告非儿戏。在这些问题的背后,到底还潜藏着多少耐人寻味疑点,甚至是值得挖掘的“黑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