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昨日公布了对谭淑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她因内幕交易云内动力被处以3万元的罚款。
谭淑智为昆明市国资委副主任李某的妻子。2010年6月初,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云南内燃机厂向昆明市国资委提交了《关于云内动力与中国长安集团合作的建议草案》,提出云南内燃机厂股权参与合作的不同方式。6月中旬,昆明市国资委副主任李某与企业领导人员对建议草案进行了初步探讨。
此后的多次会议,李某都有参加。
2010年12月8日,云内动力停牌,公告政府正与兵装集团就云南内燃机厂股权合作进行接触;2010年12月28日,昆明市国资委与长安集团签署《云南内燃机厂国有产权划转协议》,昆明市国资委将所持云南内燃机厂100%股权无偿划转给长安集团。
据介绍,谭淑智账户于2010年9月至12月7日买入云内动力股票4300股,实际亏损7525.22元。
中国证监会认为,云南内燃机厂国有股权有重大变动,云内动力的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属于《证券法》相关款项所称的重大事件,构成《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2010年9月下旬该内幕信息形成,谭淑智的丈夫李某是内幕信息知情人。2010年11月中下旬开始,昆明市、云南省先后加大了对与兵装集团合作及股权问题研究的进度,李某多次参加相关会议,应当对合作进展情况知情。在2010年11月16日和22日相关会议的第二个交易日谭淑智账户分别买入云内动力股票2000股和2300股,交易明显异常。
证监会认定,谭淑智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规定,证监会决定对谭淑智处以3万元罚款。(朱宝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