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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股份去年业绩预告盈转亏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6日 09:02 作者:
  海德股份(000567)今日发布201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由于公司于近日接到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的文件,取消公司24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得资格,并不予退还公司缴交的竞买保证金21,381,015.18元,受此影响,造成公司的利润亏损。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带来的不便向投资者予以致歉。

  海德股份在今日公告中预计,公司201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200万元~1500万元,每股收益亏损约0.0819~0.102元。

  此前,海德股份于2013年1月30日发布了2012年度业绩预告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约600万元~900万元,预计基本每股收益盈利约0.0397~0.0595元。

  对于2138万元保证金被扣的来龙去脉,海德股份今日同时发布公告予以解释。

  公告称,海德股份于2013年3月5日收到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关于取消国有建设用地挂牌竞得资格决定的函》(土资用字[2012]1087号),决定函称“因公司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相关规定、约定,经报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取消公司24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得资格,公司缴交的竞买保证金21,381,015.18元不予退还,并限公司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30天内向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缴交违约金30,286,674元(按该地块总成交价款151,433,370元的20%计)”。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海德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在竞买海口市长流起步区2402号地块后,公司会同甲级设计单位浙江中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计算,2402号地块挂牌公示的建设指标与配套设计文件的控规指标存在重大矛盾冲突,导致该地块可建建筑面积将减少近一万平方米,公司就此事项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但一直未得到明确答复。现海口市国土局不顾上述事实,单方面作出取消公司竞得资格并没收公司竞买保证金及追缴违约金的做法,是严重损害上市公司权益的违法行为,公司将通过行政复议和司法诉讼等方式维护正当权益。

  如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不退还公司的竞买保证金21,381,015.18元,并按成交价的20%即30,286,674元向国土资源局支付违约金的话,将会对公司2012年年度利润产生较大影响。根据律师提出的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讨论认为,即使公司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公司也只能承担一种违约责任,国土局既然不退还公司的竞买保证金21,381,015.18元,就不应再要求公司按成交的20%支付违约金30,286,674元,因此,该事项最坏的结果为不退还竞买保证金21,381,015.18元,这将造成公司2012年度利润出现巨大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