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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5日 10:07 | 作者:
就《宁波联合被曝高管有组织群体性内幕交易》的媒体报道,宁波联合(600051)今日发布澄清公告称,相关表述没有任何依据。
公告介绍,传闻为:公司注意到近日互联网上有某报于2013年1月14日刊登的题为《宁波联合被曝高管有组织群体性内幕交易》一文流传。该报道标题指“本公司高管人员有组织群体性内幕交易”,并在报道中指“公司高管涉嫌有组织、群体性的内部交易”。
公告称,针对上述报道事项,公司董事会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相关情况的了解核实。经了解,某报报道有关杭州盛泰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联公司”)的设立情况基本属实,盛泰联公司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6日,注册地址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185号萧山商会大厦1幢二十六层,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维和。盛泰联公司共有6位股东,除沈伟先生已于2012年10月辞职外,其余5位王维和、陈建华、戴晓峻、周兆惠、董庆慈先生现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除以上外,某报报道的标题所称“本公司高管人员有组织群体性内幕交易”,和报道中指“公司高管涉嫌有组织、群体性的内部交易”等结论有诸多不实之处。为避免对公司投资者产生误导,现作如下澄清说明。
澄清声明称,根据盛泰联公司提供的资料,盛泰联公司相对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保持独立。该公司自成立起至今,除申购新股和投资“宁波联合”(600051)股票外,未开展其他任何经营业务。公司管理层通过设立团队公司,买入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是基于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抱有信心,有利于保持公司核心经营团队的稳定性,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盛泰联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尚未达到5%,且盛泰联公司在购买本公司股票时遵循了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关于公司董、监、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证券的专项管理制度,买入后尚无卖出行为。因此,某报报道的标题所称“本公司高管人员有组织群体性内幕交易”和文章中“公司高管涉嫌有组织、群体性的内部交易”的表述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此外,在盛泰联公司持股数量进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时,公司及时地在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按规定进行了披露。此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保持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