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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金控”梦将圆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7日 10:59 | 作者:侯美丽
■侯美丽 虽然起了个大早,却是赶了个晚集。从2003年就开始的光大集团重组之路,在近十年的漫漫求索后,终于传出了“修成正果”的消息。 日前,有媒体援引消息人士的话称,关于光大集团重组的方向,各方已基本达成共识。即光大集团从以前单一股东的国有独资企业改制成为由财政部、中央汇金投资公司(下称汇金)等股东投资的股份制公司。上述消息人士还表示,汇金或将对光大银行的近200亿股股权中的90亿股作为对光大集团的出资,目前还在协商的是汇金对光大银行的股权如何折算成光大集团或者说未来的光大“金控”的股权。不过,上述数据尚未得到汇金公司的证实。 曾经一度,光大集团的改革被认为是所有金融改革中最复杂的,甚至几乎被所有人认为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自2003年开始重组方案设计到2012年最终定稿,这项被称作“内外伤”兼具的改革,主要症结在于其管理体制特殊。光大集团横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存在两个独立法人,两个管理总部,一套领导班子,但财务上没有贯通,不能真正并表。光大银行是光大集团最主要的资产组成和主要的利润生成器,近几年光大银行总资产占光大集团总资产的90%以上,然而光大银行的控股权却一直在汇金手里。 据了解,此次调整的光大集团改革重组方案核心在于四个方面:一是光大集团从以前单一股东的国有独资企业改制成为由财政部、汇金公司等股东投资的股份制公司。财政部以光大北京总部和香港总部的股权和财政部借款本息作为出资,汇金公司以部分光大银行股权、光大实业股权等作为出资;二是汇金公司将部分光大银行股权注入光大集团,实现光大集团对光大银行并表;三是财政部将光大香港总部注入光大集团,由光大集团直接在香港登记为光大香港总部的股东,实现光大北京总部和香港总部的合并;四是人民银行再贷款本金和正常利息由汇金公司承接后转为对光大集团的股权并承担偿还责任,免除再贷款罚息。这些调整在理顺了财政部、汇金公司、光大集团、光大银行股权关系及光大集团与人民银行和其他众多商业银行债权关系的同时,也解决了三十年来光大北京、香港两个总部无法并表的问题。 汇金由控股光大银行转控未来的光大“金控”的方案被认为是汇金和光大集团共赢的一种解决方式。通过理顺股权关系实现光大集团两个总部的并表,让光大金控“有名有实”,从而为中国金融改革探路搭桥。如果这个方案最终成行,说明光大集团的“金控”梦圆已经是指日可待,而金融业的混业经营也将成为未来的发展方向。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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