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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广传媒否认廉价转让孙公司股权来源: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7日 10:13 | 作者:
电广传媒(000917)今日就媒体质疑公司以1.7亿转让孙公司湖南新丰源投资有限公司55%股权的估值或被低估一事发布澄清公告,否认该项交易被低估,并称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告介绍,2012年12月12日,某报发表题为《电广传媒1.7亿转让孙公司引争议》的文章,对公司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转让湖南新丰源投资有限公司55%股权的估值提出了质疑,称“荣盛发展全资子公司湖南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了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以3.17亿元价格取得长沙市网挂055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岳麓区岳麓大道以北、麓高路以南,望安路以西,占地面积60420.53平方米(折合90.63亩),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换句话说,如果按照荣盛发展在岳麓区购买的土地每亩350万元的价格来计算的话,新丰源投资这679亩的土地价值可值23.79亿元。” 电广传媒称,经核实,公司针对上述媒体报道说明如下: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的发展战略一直是重点发展有线网络、投资、传媒内容等,突出主营业务,因此决定有计划、有步骤地剥离地产业务。本次转让亦是遵循“公平报价”原则从市场征集受让对象,因房地产市场低迷,公司征询了多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意向,均无人愿意以评估价购买,仅大股东愿以评估价购买。因此,金鹰城置业才与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就土地构成及其评估情况,公告称,虽然新丰源公司尖山村土地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新丰源土地”)所涉及的红线内土地面积达679.83 亩,但其中包含红线内规划路幅面积和绿化带面积62021.42 平方米(合93.03 亩)、保留划拨性质不可开发的林地面积129865.05 平方米(合194.80 亩)、划拨性质的教育用地(建小学,需无偿交付政府部门)面积19754.37平方米(合29.63亩),扣除该三项后实际可开发土地面积为241575.88平方米(合362.36亩),其评估值为75189.84万元。 就投资者关注的相关问题,电广传媒称,决定地价的因素取决于地块具体位置和相关经济参数,如容积率、商业区布局、交通便利程度等。计算土地价格不是简单地按每亩价格来确定,而应按“楼面地价”比较才具备可比性。新丰源土地的净土地面积评估值是符合市场定价的,是合理的。经计算,新丰源土地的净土地面积的楼面地价1847元/平方米,荣盛发展所购土地的楼面地价约为1500元/平方米,新丰源土地的净土地面积的楼面地价比荣盛发展购得土地的楼面地价还高出347 元/平方米,这主要是新丰源公司的土地因有近200 亩保留划拨性质的林地(现为茂密的山林),有城市繁华区域无法具备的天然氧吧,且其《规划要点》已明确了学校、医院、广场等较为齐全的配套设施用地,致使新丰源公司的楼面地价相对高一些。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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