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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博元年报虚增存款6400万元

  在2007年12月至2009年11月买卖过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博元,原为ST方源,证券代码为600656)股票的股民们注意了,因在年报中存在虚增银行存款6400余万元等虚假陈述行为,该公司已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在此期间亏损的股民可以起诉索赔。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即日起征集民事索赔案的原告,符合条件的股民可与他联系。

  证监会已做出处罚

  2009年7月9日和2010年2月2日,ST方源先后发布公告,称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2011年9月16日,ST博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认定ST方源存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虚假陈述、2007和2008年年报虚增银行存款6400余万元、以及在07、08、09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对外担保等违规行为,对ST方源、麦校勋、许志榕等给予行政处罚。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认为,根据相关规定,投资者可以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投资者为:2007年12月10日至2009年4月30日间买入600656股票,并在2009年4月30日及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且存在投资差额损失者;2009年6月24日至2009年9月18日买入600656股票,并在2009年9月18日及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且存在投资差额损失者;2009年10月27日至2009年11月26日买入600656股票,并在2009年11月26日及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且存在投资差额损失者。

  索赔期限还剩9个月

  刘国华律师提醒股民,因ST博元虚假陈述受损而欲索赔的投资者应在2013年9月16日之前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刘国华律师向曾经购买过600656股票并遭受虚假陈述损害的投资者征集诉讼委托,代理投资者索赔。投资者前期应当准备的材料包括: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卡复印件、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600656股票打印至2010年年底),律师将为投资者免费计算损失。

   陈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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