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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收到增值税退税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4日 09:24 | 作者:张怡
□本报记者张怡
冀东水泥公告,截至11月1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1.656亿元,已全部计入当期利润总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销售的满足“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或者外购水泥熟料采用研磨工艺生产的水泥,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条件的自产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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