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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开发子公司3000万房产时隔4年被解封来源: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3日 08:37 | 作者:矫月
昨日晚间,渝开发公布公告称,因受罪犯张喆实施合同诈骗罪一案影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已经全部解除查封。
自此,渝开发从2009年7月被查封的价值3000万元的子公司房产在时隔逾4年之后才全部解封。 3000万元房产被查封 渝开发于2009年7月17日,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产被查封事项的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坐落于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街道银华路168号“祈年-悦城”价值3000万元的房产,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2009)一中民四初字第47号《民事裁定书》查封。 事件起源于一桩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法院在审理原告闫发信与被告天津武清开发区新中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告天津武清开发区新中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被告庄耀光是重庆中大东旭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且该重庆中大东旭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的股份。 故此,原告闫发信于2009年7月1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坐落于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银华路168 号“祈年?悦城”价值4558.40万元的房产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在这价值3000万的房产被查封后,直到2010年12月才解封了其中一部分房产。 2010年12月28日,渝开发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12月23日发出的两份《刑事裁定书》,解除对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坐落于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银华路168号“祈年-悦城”价值2330万元房屋的查封,继续查封价值670万元的房屋。 此外,《刑事裁定书》中还记载,查封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重庆中大东旭投资有限公司借款558.6万元及10%期限为二年的利息总计670余万元。待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上述欠款提存我院后,对上述查封予以解封。 查封房产全部解封 从2009年7月被查封的上述房产直到昨日晚间才公告全部解封。 公告称,2012年9月11日,渝开发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30日发出的《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解除对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坐落于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银华路168号“祈年-悦城”价值670万元房产的查封。2、解除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重庆中大东旭投资有限公司借款558.6万元及10%期限为二年的利息,总计670余万元的债权查封。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生效后,解封房屋即可销售。至此,因受罪犯张?实施合同诈骗罪一案影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产已经全部解除查封。 渝开发表示,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因该案遭受直接经济损失,该案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影响。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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