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6日 09:03 | 作者:张怡
□本报记者张怡
国栋建设(600321)出售广元国栋事宜再次遭遇阻碍。公司9月4日收到广元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驳回公司申请撤销广元市国土局2号文件的行政复议。这意味着公司或不能按预期在今年完成广元国栋股权转让,而此前所预期股权转让导致的“3亿元投资收益”或将无法在今年实现。
据悉,由于四川广元国栋建设新材有限公司在2008年5·12汶川地震中受到严重损坏,后虽经修复也无法进行正常生产。为突出并做大做强公司人造板主业,公司拟转让公司持有的广元国栋90%股权。但上述公开拍卖广元国栋股权事宜遭到广元市国土局的叫停并流拍。广元市政府办公室随后明确发文表示不同意国栋建设转让广元国栋股权,而只能对广元国栋进行开发。随后,广元市国土局又于2012年2月20日对该宗地已批准的≦3.8容积率单方面更改为≦1.5的容积率。国栋建设于今年3月28日书面申请广元市政府撤销广元市国土资函[2012]2号文件中单方面更改出让合同的错误进行行政复议。
实际上,国栋建设曾在2011年度报告中表示,公司将在2012年完成广元国栋股权转让或开发工作,预计将为公司带来3亿元的投资收益。但是,由于之后迟迟没有收到广元市政府的答复,导致广元国栋的股权转让无法进行,公司表示,此前的预测或将受到影响,但公司仍将积极向广元市政府申请,争取尽快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