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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老鼠仓第一案”开审 涉案5400万

  商报记者 程心 实习生 徐涵

  西南证券副总裁、证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兼投资经理、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曾经头顶数个头衔的季敏波因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昨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在这起被喻为“券商老鼠仓涉刑第一案”中,公诉机关指控称,原西南证券副总裁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季敏波涉嫌内幕交易买卖股票20余只、累计金额5400余万元,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相关规定。

  神情镇定安慰家人

  昨日九点半,离开庭还有半个小时,季敏波的辩护人以及他的四位亲属就已经等在了庭外。随后,包括季敏波朋友在内的二十多人陆续来到了庭审现场旁听。据了解,季敏波在2010年9月才获得重庆证监局的高管任职资格核准,任期本该到2012年2月,但他昨日却以被告的身份出现在了法庭上。

  在出庭时,戴着一副黑色脚架眼镜的季敏波显得比较镇定,在看到旁听席上的亲属时,季敏波还向他们点了点头以示安慰。

  “乌龙指”引出券商“硕鼠”

  根据证监会的相关公告,季敏波被发现“老鼠仓”源于景谷林业在去年4月12日出现的离奇走势。该股当日以11.43元开盘,但开盘不到一分钟,就被一笔4498手的大卖单把股价砸到10.36元,距离跌停价仅仅差2分钱,此后股价又被小单快速拉起,这一过程只用了一分钟。当天,景谷林业收盘价为11.62元,而开盘时低价接盘的账户收益超过12%。

  对于景谷林业被离奇打到跌停板的走势,有市场分析称是“乌龙指”,也有人怀疑为“利益输送”。而监管部门关注到了这一异动。随后,证监会通过核查发现了托管于上海、浙江等地区的“孙某某”等9账户,而最终经查这9个账户均为季敏波实际控制或受托操作。

  被控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景谷林业异常交易,终于让季敏波的“老鼠仓”露出了背后的冰山。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季敏波在2009年3月至2011年6月担任西南证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期间,利用负责西南证券自营业务的全面管理工作职务便利条件,获取内幕消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通过其实际控制或受托操作的“梅某某”、“汪某某”等5人的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西南证券自营账户买入或卖出20余只股票,成交金额累计人民币5400余万元。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季敏波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按照资本市场的通俗说法,“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也被称为“老鼠仓”。鉴于案情重大复杂,法院表示将择期宣判。

  三大指控

  1 被告人季敏波于2009年3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通过其实际控制的“梅某某”、“刘某某”等5个个人账户,先于或同期于西南证劵自营账户买入或者卖出金枫酒业等四只股票,成交额累计为272.77万元。

  2 被告人季敏波于2009年3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通过其私自受托操作的“孙某某”个人证劵账户,先于或同期于西南证劵自营账户买入或者卖出华平股份等20只股票,成交额达人民币4815.47万元。

  3 2011年4月12日,被告人季敏波于当日股市开盘集合竞价前,向交易员王芊下达将西南证劵所持有的44.98万股景谷林业一次性全部清除的交易指令,王芊遂以每股人民币10.36元的价格申报卖出,同时,季敏波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吴某某”等5个个人证劵账户申报买入“景谷林业”股票。此外,2011年4月12日,在经过季敏波的明示之后,“张某某”以其实际控制的另一账户买入了该股。据了解,以上两笔交易的总金额共375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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