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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ST中钨公司章程修改高票通过引投资者猜想来源:全景网 |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6日 19:00 | 作者:
公司称不能以此推导重组方案表决结果
背景资料:2012年8月4日公司发布《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称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81,083,152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4.88 %;反对票 14,354,437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03 %;弃权票88,100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公告发布后,投资者认为此次投票虽然是高票通过,但前期公司公布的重组方案如果进行股东大会表决时,大股东的投票权被回避不能投票的话,那么公司的重组方案或许不能通过,公司如何看待此问题时,公司表示, 不能仅从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大会直接推导下次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但公司依然希望公司全体股东能够理性分析本次重组对公司及全体股民的利弊。 *ST中钨(000657) 投资者问:想问问湖南有色,五矿集团几个问题:这两年半时间,你们都干什么了,拿老方案糊弄股民?与民争利,是一个负责人的国企应该做的吗?烂资产高估值,让股民买单,你们得利,试问,这样就体现了国有资产增值的目的了吗,你们是通过自己辛勤工作做到增值了吗?评估报告里玩穿越,还不签字,什么态度?中钨早晚得毁在你们手里。告诉你们,退市就退市,到时候追究你们法律责任,五矿股份别想整体上市了,等着瞧吧 *ST中钨答:您好!1、本次重组方案与之前的方案并非完全相同,详情请参阅相关的重组报告书。2、本次重组的评估报告经专业机构出具,还需经过监管部门的层层审批,必须也只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职业道德出具。3、本次重组方案需要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必须符合国资监管部门的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问:请您看看今天恢复上市的000863三湘股份:三湘股份承诺,为充分保障*ST商务中小股东的利益,三湘股份在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经审计确认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28亿元、4.18亿元、4.31亿元。若上述年度实际实现的盈利数低于承诺业绩,采用“股份回购或无偿赠送给和光商务除承诺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等方式补偿。----中钨公司大股东相比之卑劣,无愧于惊天地,泣鬼神。和你们的对话,一直是各说各话,针锋相对,本质上的对抗性质一目了然----如同民主与专制般不可调合。我们流通股东和大股东的深刻分歧在于,流通股东关心的是中钨本体的利益、中钨本次重组后的业绩、中钨公司将来的发展。而大股东关心的主要是自己的私利以及间接的人事裙带利益。流通股东真心为中钨公司着想,因此建议融资收购包括但不限于五矿集团在内的钨矿资产。如果公司管理层无能力搜寻合适的并购矿山,我们流通股东愿意承担寻购撮合的工作。做为股东,我们仅仅只关心仅限于中钨公司的本质利益。至于五矿给中钨的定位云云,完全属于彻底的不相关之外事,别拿这档子事来啰嗦。我们郑重严肃声明,我们希望中钨好,怎么做最好就怎么做,含矿山的全产业链最好那就按这条路发展。任何防碍中钨完成含矿山全产业链的行为和言论,都是渎职,用心都过于险恶。我们做为为公司正当利益着想的正义考虑,必须坚决打击这种损害中钨公司本质利益的行为,重创任何阴邪隐晦之企图。即使退市,也绝不可使邪恶获胜,这是每一个正义者的良知。我们必将否决。我们的良知将鼓励我们为中钨的利益而积极争取,掌握上游资源,革新技术进步,提升管理效率,净化公司文化。绝不允许大股东胡作非为。 *ST中钨答:您好!1、首先每家公司的方案不同,需要做的承诺也不一定相同,但不承诺补偿并不能推导出大股东卑劣的结论。2、我们欢迎投资者在公司具备收购能力的时候,推荐合适的资产资源。但五矿体系的矿山资源并不具备进入中钨高新的条件。3、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我们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问: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81,083,152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4.88%;反对票14,354,437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5.03%;弃权票88,10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除了大股东的7800多万股同意票只有不到300万股,反对票却有1400多万股方案被否已成定局!到方案投票时间反对的票一定还要多!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方案投票时大股东需要回避,不能投,而且必须是三分之二赞成才能通过。那么请问董秘:您觉得方案能过吗?按您一贯的说法就是退是吗?还有您觉得湖南省府会有什么样的看法?谢谢 *ST中钨答:您好!我们不能仅从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大会直接推导下次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但我们依然希望公司全体股东能够理性分析本次重组对公司及全体股民的利弊。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问:建议1:主营业务增加钨矿开采业务。2:定增项目注明收购五矿的钨矿项目并设定年限。对钨和硬质合金的全产业链的承诺肢解的“相关方”包不包括受损最大,股份最多的中小股东,你们有没有公示大众,中小股东有没有同意你们这样做?这么多年你们有没有真心和众中小股乐交流解决问题?你们有没有反思过你们的所作所为,借退市之机,鱼肉众中小股民***!? *ST中钨答:您好!一、大股东2007年、2008年对公司进行的两次重组都已说明是为了履行收购承诺,且都仅有硬质合金业务,而且当时未完成的原因是:1、2007年,湖南有色股份准备回归A股,机构投资者更青睐于湖南有色股份回归A股的概念,而中钨高新如果重组成功可能会成为湖南有色股份回归A股的障碍。因此,2007年的方案被否决。2、2008年,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在重组预案公布后放弃了该次重组。两次重组都未提到矿山的问题。二、五矿的矿山资源短时期无法进入中钨高新的问题,请参阅我们在之前的回答。三、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正是从保护公司利益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出发,启动本次重组,同时履行收购承诺。我们希望公司全体股东能够理性分析本次重组对公司及全体股民的利弊。感谢您的关注!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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