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以“国酒”身份进行宣传的贵州茅台,其实并没有取得“国酒茅台”商标。近日,国家商标局官网发布的初审公告显示,贵州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通过了商标局初步审查。
该消息在业内掀起轩然大波,如果茅台申请注册成功,就意味着其他白酒品牌不能使用国字头。
而网友也纷纷质疑,其此前未取得商标即以“国酒”作为宣传,有虚假宣传的嫌疑。
记者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上,输入“国酒”进行查询,显示有数十个商标申请,有“国酒”、“国酒茅台”、“国酒1号”、“国酒之父”等,但点击这些商标大多数都被商标局“驳回”或“该商标已无效”,只有“国酒茅台”在2012年6月的申请通过了初审,公告日期从7月20日开始。
贵州茅台早在2001年9月13日就曾提出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迄今一共申请了9次,不过每次均因“国酒”这一提法涉嫌利用国家机构的名义进行宣传而被驳回。
为何此次“国酒茅台”商标申请没有被驳回,对此国家商标局尚未对外解释。
根据《商标法》,贵州茅台要最终拿到“国酒茅台”商标,还需3个月公示期。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企业都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贵州茅台将成为法理意义上的“国酒”,也是我国首个有“国+通用名称”商标的商品。
华西都市报记者屈咏梅
实习生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