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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内容分成“四六开”要等两三年

内容商“吃大头”须提高运营能力

  □本报记者姚轩杰
  
  近日,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在新闻出版总署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大电信运营商分别签署的《推进数字出版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备忘录》中,出版企业分成比例将大幅提高,出版企业给中国移动数字内容平台提供内容利润分成比例不低于60%;给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数字内容平台提供内容利润分成不低于65%。而出版企业与三大电信运营商此前的分成比例为2:8或3:7,最多是4:6。
  业内人士表示,基于电信运营商的强势地位和各地出版企业内容提供的差异性,达到这样的愿景可能需要2-3年时间。
  提至六成尚需2-3年
  《2011-2012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指出,2011年我国数字出版全年收入规模达1377.88亿元,比2010年增长31%,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但长期以来,数字出版产业链发展不均衡,渠道供应商与技术提供商过于强势,内容生产商一直处于弱势地位,缺少相应话语权。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孙寿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主管部门,总署与三大电信运营商签署战略性框架协议,提高分成比例,主要目的是提高内容提供商的积极性,促进数字出版产业上下游利益分配合理化。
  然而,凤凰传媒(601928)数字化中心数字出版部副主任巫平告诉记者:“二八分成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但总署与电信运营商谈的是指导价,没有强制约束力。出版企业能否真正拿到60%以上的分成,还比较难讲。”
  时代出版(600551)旗下的专注于数字出版的子公司——时代新媒体出版社社长助理宋立指出,提高分成比例不是说马上就能提高。这是一个既存在博弈也必须合作的较为复杂过程。
  他认为,难点主要在于在渠道为王的时代,出版企业并不具备足够的谈判筹码。“中国移动阅读基地是强大的渠道方,出版社不和它签,它可以和作者直接签,因为数字版权不一定在出版社。且手机阅读基本是浅阅读,大部分用户是免费获赠,是不是精品并不那么重要。”
  数据显示,中国移动手机阅读基地2011年收入为15亿元,按照内容提供商拿四成算,是6亿元。但传统出版企业能分到的收入不到7500万元。
  那这个过程需要多久?上述人士均认为,大概需要2-3年时间。
  提高运营能力是关键
  事实上,分成比例的高低是市场行为,行政力量并不能左右它。
  “以前,中国移动拿大头的时候,出版企业只是简单地把内容数字化,然后给移动。移动负责运营推广。现在让利给内容商,移动也是愿意的,前提是内容商自己负责运营推广,移动只负责平台维护,拿‘份子钱’。”长江传媒(600757)数字出版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程国重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大部分出版企业对手机运营和推广完全陌生。“就算是给出版企业80%的分成,出版企业做不好运营推广,点击量不高,也无法赚到钱。因此,在移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提高终端运营能力才是关键。”宋立一针见血地指出。
  而提高运营能力是一个长期过程。出版企业需要尽快增强用户体验和互联网营销意识。程国重透露,作为首批10家与中国移动签订合作协议的出版集团,长江传媒已经成立数字出版公司,加快开发适应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的数字内容,并重点培养营销团队。
  时代新媒体出版社最近也成立一家子公司,专门从事该出版社数字内容的手机运营推广工作。“人员都不是出版社的编辑和发行人员,而是从互联网公司招来的,都具有很深的互联网营销经验。”宋立说。
  此外,中南传媒(601098)与华为2011年成立的合资公司天闻数媒科技公司,不做内容,而是主攻各类网络终端的数字资源营销、传播和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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