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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 交易对手“无钱” 放弃购房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6日 09:20 | 作者:陈静
□本报记者陈静
冠城大通(600067)7月6日披露,下属子公司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雅虹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此前曾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现因雅虹文化资金困难,决定解除合同。 2011年12月29日,冠城大通下属子公司北京鑫阳与雅虹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北京鑫阳将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广渠家园7楼1层101等房屋合计作价10390万元出售给雅虹文化公司。 雅虹文化公司在原合同签署后,因其资金困难,截至目前尚有款项4992.36万元未支付。由于雅虹文化公司未按照原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付款义务,经协商,北京鑫阳于2012年7月3日与雅虹文化公司签署了解除协议。雅虹文化公司支付逾期应付款的10%即499.24万元作为违约金。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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