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江西调整货车计重收费 赣粤高速不受影响来源: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8日 07:55 | 作者:郭成林
⊙记者 郭成林 ○编辑 裘海亮
赣粤高速今日公告,江西省将从2012年7月1日零时起调整全省高速公路载货车辆计重收费标准,但对公司影响不大。 据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于6月20日印发的《关于调整全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的通知》,江西全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由目前0.08元/吨公里提高为0.09元/吨公里,线形变化费率由目前“0.06元/吨公里线形递减至0.03元/吨公里”提高为“0.068元/吨公里线形递减至0.034元/吨公里”,其他收费标准维持现有水平不变。全省高速公路因此次调整收费标准增收的通行费,由省联网中心集中汇缴省财政,省财政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统筹用于取消普通公路收费省级补助支出。 同时,该次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暂执行五年,即从2012年7月1日零时起至2017年6月30日24时止。 对于此次调整的影响,赣粤高速表示,此次全省高速公路载货车辆计重收费标准调整而增收的通行费将统筹用于取消普通公路收费省级补助支出,因此初步分析对公司车辆通行服务收入影响不大。 文档附件:
相关阅读:
相关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