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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ST洛玻 新亚太被罚50万元来源: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7日 08:38 | 作者:朱宝琛
本报讯 使用65个证券账户操纵ST洛玻股票,中投新亚太中经(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太”)以及时任新亚太顾问的李杰伟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查明,2009年12月3日至2010年7月15日,新亚太通过使用其控制的65个证券账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ST洛玻股票,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ST洛玻股票,致使ST洛玻股票价格从2009年12月2日的5.89元上升至2010年7月15日的8.33元;其中,2010年3月3日,ST洛玻股票价格达到9.93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新亚太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以连续买卖和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等两种方式操纵ST洛玻股票价格,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关于禁止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新亚太处以50万元罚款;对李杰伟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朱宝琛)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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