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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发行2011年上海市政府债券来源: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6日 11:12 | 作者:甘玲玉
交行协助上海市财政局 招标发行2011年上海市政府债券
本报讯 11月15日,发行总额为71亿元的2011年上海市政府债券进行了市场化招标,3年期和5年期的中标利率分别为3.1%和3.3%,将于11月16日发行并计息。作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之一,交行协助上海市财政局顺利完成招标及发行准备工作。 财政部此前于10月20日表示,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和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上海市财政局随后组织承销商招标工作,最终交行成功中标2011年上海市政府债券主承销商资格。 交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地方政府试点自行发债是中国地方政府融资机制改革的重要突破,成为首批参与政府自行发债的商业银行有利于提升交行为地方政府提供直接融资服务的能力。 据介绍,作为“2011年中国区最佳债券承销银行”、“2011年最佳创新银行投行”,目前,交行的债务融资产品线已涵盖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公司债及企业债配套服务等。 该负责人表示,交行将以创新的手段和多功能的产品,设计贴合企业与机构客户个性化需求的组合服务方案,更好地满足各类业务需求。(甘玲玉)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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