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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交通调高省内高速公路收费


  ⊙记者 阮晓琴 ○编辑 裘海亮 
  
  龙江交通今天公告,自11月15日起,统一调整黑龙江全省在用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8座以上、2吨以上客货车收费调高0.13至0.45元/车?公里,幅度在16%至41%。
  公司同时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自11月起,统一对在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行使应当缴纳车辆通行费的所有载货类机动车试行计重收取通行费,其中包括公司拥有经营权的哈大高速公路。公司称,本次计重收费预计将对公司的通行费收入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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