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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下调过路费 赣粤高速服务费受影响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9日 09:52 | 作者:王荣
全国高速公路收费之最的昌北机场高速在国务院常务会议6月8日表态要降低过路费之后,率先下调过路费。
8月17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降低南昌昌北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自8月18日起降低南昌昌北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通知显示,昌九高速公路南昌舍里甲至昌北枢纽互通路段仍按全省统一标准收费;昌北枢纽互通至昌北机场高速公路路段取消按车型分类计费标准,执行高速公路统一标准收费;对仅通行往返昌北收费站与机场收费站之间的一类车(7座以下客车),实行5元/车次的收费标准。据了解,7座以下客车原来的标准为15元/车次。 昌九高速隶属于上市公司赣粤高速(600269),公司称,昌九高速与隶属于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机场高速路段7:3比例拆分通行费收入。同时,此次南昌昌北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调整将对公司管辖的昌九高速路段通行服务费收入产生一定影响。(王荣)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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