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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获大股东注资承诺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4日 08:36 | 作者:李少林
3-5年内注入路桥资产
□本报记者李少林 山东高速(600350)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山东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避免与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函》,集团承诺,未来3-5年内,将旗下已建成的、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路桥资产,分步注入山东高速。 为支持山东高速做强做大高速公路主业,增强公司独立性,进一步避免高速集团与山东高速在公路、桥梁主业产生潜在竞争,高速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在集团直接或间接地与山东高速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集团保证不利用对山东高速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山东高速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 山东高速集团的承诺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确定山东高速未来将作为集团高速公路、桥梁优质资产的运作及整合的唯一平台。 二是、集团已制定高速公路主业资产整体上市的规划,在国家法律法规不出现重大调整的前提下,未来3-5年内,将旗下已建成的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路桥资产,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双方股东利益的方式分阶段分步骤持续注入山东高速。 三是、集团及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未来将不直接或间接参与公路、桥梁投资、建设与运营业务,考虑集团承接社会公益性职能,若该等业务机会系由有权力的行政管理部门直接指令的非营利性项目除外,如山东高速认为集团从事该等业务将损害上市公司权益的,则集团将努力协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放弃该等业务机会。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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