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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子虚假陈述结案 历时八年6827名股民获赔来源:长江商报 |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4日 11:02 | 作者:
现在网消息从2003年2月8日首批股民起诉东方电子开始,这场涉及6983位股民、历时八年多的股民维权终于画下句点。2日晚,东方电子公告,其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纠纷案已经全部结案。 2001年9月,东方电子被曝出遭证监会调查,此后查明其自1997年上市至2001年8月间,公司伪造业绩,先后将1044万股内部职工股套现所获收益和投入6.8亿元资金炒股所获收益共17.08亿元,通过虚开销售发票、伪造销售合同等手段,将其中的15.95亿元用于虚增主营收入。在虚假陈述案曝光后,2001年11月股价一度坠落到5元以下,2005年A股市场最低迷时期更只有1.66元,东方电子也因造假事件戴上ST帽子。 2003年1月,东方电子前董事长隋元柏等人因造假案被刑事判决。与此同时,因虚假陈述案而受损的股民也踏上了维权索赔的漫漫长路。由于此案涉及7000多股民,诉讼标的金额超过4亿元,因而被称为我国虚假陈述索赔第一案。 在这8年的时间里,仍然有很多因东方电子而投资亏损的股民最终无奈地放弃了诉讼。最终,选择诉讼方式维权的股民共6983名,案件数量2716件,涉案标的4.2亿元。其中6793名原告被认定为具备赔偿条件,分7批获得了4450.4014万股东方电子股票作为赔偿;34名原告因不具备过户条件等原因无法办理股票过户,获得了41.38万元的现金赔偿,折算股票数量为64751股。除获得赔偿的这6827名原告外,剩下的156名原告则因各种原因空手而归,其中包括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其上诉请求最终被山东省高院驳回。 据上海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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