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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特钢二股东破产清算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5日 08:57 | 作者:顾鑫
抚顺特钢(600399)公告,2010年12月30日,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破产申请人抚钢集团经营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宣告条件。 《民事裁定书》宣告,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还债,由抚顺市中院指定破产清算组作为管理人接管抚钢集团。抚钢集团持有抚顺特钢6815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 【作者: 顾鑫】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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