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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化: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1日 08:02 | 作者:王荣
*ST金化(600722)公告,公司收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破产重整计划的《民事裁定书》。 《民事裁定书》对公司破产管理人提请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破产重整案中的补充债权予以裁定确认,对管理人审核的赵书忠、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西安曲江支行等88笔债权数额予以确认。裁定补充债权合计金额约3亿元,公司按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进行清偿,共需偿还约5,295万元。 沧州市院还对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予以裁定确认,认定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监督职责依法终止;因未依法申报债权而未被列入重整计划清偿范围的债权人,自该裁定生效之日起,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王荣)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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