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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股份处置一用地预计收益6500万来源: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8日 08:26 | 作者:吴芳兰
⊙记者 吴芳兰 ○编辑 裘海亮
大湖股份今日公告称,拟接受常德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以9657.12万元收回公司种苗基地土地使用权。由于该项资产截至2010年9月账面价值3014万元(未经审计),处置该项资产预计产生收益6500万元左右,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资料显示,大湖股份直属内设种苗基地,位于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白鹤山乡万金障村,土地面积为248110平方米(合372.165亩),用途为农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剩余使用年限31年。 大湖股份表示,本次资产处置主要是常德市政府因城市规划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公司种苗基地将异地重建,常德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承诺给予公司18个月异地重建时间,因此该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种苗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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