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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拟投资开发古镇灯都项目来源: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30日 11:57 | 作者:赵晓琳
中山公用今日公告披露,公司与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签订古镇灯都项目合作协议,拟发起成立项目公司共同投资开发和运营灯都项目。
根据协议,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以其合法拥有的、无权属纠纷的项目地块共约650 亩(土地价格另行协商)入股,占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0%,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中山公用全部以现金入股,占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5%;另预留15%的股份以引入第三方战略投资者等。股份构成具体方案在项目公司成立前另行议定。 公司表示,该协议仅为合作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条件及合作方式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赵晓琳)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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