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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A 获1.43亿政府补贴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4日 09:42 | 作者:于萍
深南电A(000037)公告称,深圳市决定从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对深圳市除居民用户以外的所有用户收取燃气燃油加工费,根据用户实际发生用电量,按每千瓦时0.022元收取。按照国家节能减排有关政策,优先对顶峰发电的燃气机组进行补贴。根据上述方案计算,公司下属南山热电厂2010年1-6月政府补贴资金约1.43亿元;2010年7月-12月仍将沿用该办法进行补贴。
公司表示,由于受益期间的发电量及发电所用燃气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该方案对公司2010年度整体经营利润影响暂无法准确预测。(于萍)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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