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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控股股东日内高买低卖来源:东方早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8日 07:40 | 作者:曾福斌
如果一只基金当日买进卖出同一只股票,且买入价高于卖出价,这一行为会被指责是“对敲”,将涉嫌违规。 如果上市公司大股东出现这一情况会怎样?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澳柯玛,600336)给出的答案是“误操作”。 昨日,澳柯玛发布《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青岛企业投资公司)在减持过程中,误将卖出操作为买入,“玩”了把日内高买低卖的交易。 近9个月的持续减持 昨天,澳柯玛发布公告称,公司于9月7日接到控股股东青岛企业投资公司通知,自2009年12月11日至2010年9月6日,青岛企业投资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累计341.04万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 本次减持后,青岛企业投资公司持有澳柯玛股份约1.726亿股,占澳柯玛总股本的50.61%,仍为澳柯玛的控股股东。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12月底,青岛企业投资公司持有澳柯玛约1.758亿,占其总股本的51.69%。这也意味着,从今年开始,青岛企业投资公司减持比例已超过1%。而从去年12月开始,企业投资公司的减持有近9个月。 澳柯玛大股东的减持行为发生在其业绩稳定增长过程中。该公司在8月20晚间发布2010年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2753.73万元,同比增长20.26%。澳柯玛称,增长的原因是各项产品营业收入均取得不同程度增长,使得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误操作”信披迟到 在昨天的公告中,澳柯玛还称,在2010年8月30日的减持过程中,青岛企业投资减持澳柯玛股份15.1万股,成交均价8.029元/股;但因误将卖出操作为买入,同日青岛企业投资买入澳柯玛3.9万股,成交均价8.05元/股。 澳柯玛昨日公告称,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该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但未产生收益。同时,澳柯玛大股东青岛企业投资表示,今后将引以为戒,加强账户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歉。 值得关注的是,这一买进卖出的“误操作”发生在公告日前8天已经发生,但投资者在事发后的8天才从公开渠道了解相关信息,对于澳柯玛信披迟到的原因,目前仍不得而知。 昨日,澳柯玛小幅上涨0.12%,收于8.31元。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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