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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遭福建证监局责令整改来源: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4日 10:40 | 作者:彭飞
新大陆今天披露,7月9日起,福建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近日作出了《关于对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指出,公司在治理和内部控制、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2007年,公司开始参与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同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5000万元额度内进行操作,对于上述对外投资,公司未制定相关制度进行管理,也无相应证券投资管理决策程序、报告制度、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2008年12月31日,公司与荷兰SIH公司签订协议,共同设立新大陆欧洲公司和新大陆台湾公司。2009年1月2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增资新大陆北美公司,但上述三个事项的董事会决议时间均为2009年2月13日,晚于协议签订日期。 公司表示,将在30日内针对这些问题作出详细说明,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向福建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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