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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起诉松下侵犯知识产权
来源 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8月20日 09:30 作者 庄少文

    □ 本报记者 庄少文

  国内最大的地铁屏蔽门生产商方大集团(000055)昨日在深圳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起诉松下电工(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松下”)涉嫌侵犯方大集团地铁屏蔽门两项专利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并派出法官现场取证。

  方大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08年以来,方大集团发现松下所中标的一些城市相关地铁建设项目中,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了方大集团专利技术,经比对其技术特征完全落入上述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涉嫌构成专利侵权。方大集团已诉请法院判令松下立刻停止对方大屏蔽门涉案专利的侵权行为并做出赔偿。

  据介绍,方大集团自1999年在国内率先进入地铁屏蔽门行业,是国内最早从事地铁屏蔽门研发与制造的企业,先后投入数亿元资金用于开发地铁屏蔽门。经过多年研发,方大集团完全掌握了地铁屏蔽门系统的核心技术,并开发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铁屏蔽门系统,目前拥有182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46项),占国内同行业专利总数的半数以上。近年来,该集团地铁屏蔽门国内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第一位。

  方大集团指控,松下自2006年12月开始,先后从方大公司挖走了技术负责人、结构工程师、控制系统工程师以及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共6名骨干技术人员,组建了轨道交通事业部,并且通过各种途径直接剽窃方大地铁屏蔽门技术以及项目管理经验,利用方大的技术参与了市场竞争,获得了不正当利益。

  在经过调查取证后,方大于2010年3月向广州中院起诉松下涉嫌侵犯方大地铁屏蔽门专利号200420082847.0和专利号200720118096.7的两项专利权。广州中院目前已正式受理此案。最新消息显示,针对方大的起诉,松下以涉案专利无效为名,要求法院中止审理;未获准许后,又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被法院驳回后又提出上诉,因此案件的开庭审理时间目前尚难以确定。

  法律界人士认为,方大诉松下一案,是深圳高科技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挑战跨国巨头的第一案,反映了深圳高科技企业在部分领域拥有了叫板跨国巨头的核心技术竞争优势。无论其诉讼结果如何,都将为中国的企业重视和保护知识产权提供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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