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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玻承诺:公司债募资不用于房地产来源: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8日 09:37 | 作者:
南玻A;南玻B(000012200012)今日发布关于承诺发行公司债券用途的公告。
公告称,2009年11月23日,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无担保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且不向公司原股东作优先配售的安排。目前,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正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中。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公司郑重承诺如下: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只用于偿还银行短期借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房地产业务、不直接或间接用于参股从事房地产业务的企业。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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