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ST盛润目前已确认债务36.3亿元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7日 08:59 | 作者:
*ST盛润A、*ST盛润B 今日发布公告称,2010年5月6日,深圳中院作出裁定:自当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同时指定深圳市理恪德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截至目前已经确认债务36.30亿元。 该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已启动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债权申报登记的截止日为2010年6月15日;截至2010年6月11日,已有38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合计折合人民币约为36.30亿元。 根据深圳中院此前刊登的公告,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0年6月21日在深圳中院第一审判庭召开。 同时,其他与该公司重整的相关工作也正在进行中。该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该公司存在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的风险;若该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该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华社) 文档附件:
相关阅读:
相关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