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证券新闻>主板公司新闻
*ST宏盛回应龙长生案公司方面未参与逃汇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2月29日 07:38 作者 魏梦杰

 
  ⊙记者 魏梦杰 ○编辑 裘海亮 
  
  针对12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签发的刑事判决,*ST宏盛董事会决定提出上诉。公司在今日的公告中表明了上诉理由。
  公告称,董事会对法院判决进行了研究,并征求了委托律师的意见,认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逃汇罪的犯罪实施主体是特殊的,是企业而不是个人。而公司在检方指控的违法经济活动中,公司没有以任何可以代表公司法人意志的行为和形式(包括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董事会决议、加盖公司公章签署的合同等)进行参与,不构成逃汇罪的实施主体。因此,公司认为,法院对公司的判决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公司是不公正的。此外,公司认为,该判决存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且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
  *ST宏盛12月22日当庭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签发的《刑事判决书》:公司董事长龙长生犯逃汇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被判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0万元。*ST宏盛、宏普国际、安曼电子因犯逃汇罪,分别被判处罚金4000万元、250万元和3750万元。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ST宏盛”公布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12-29 07:50)
·“*ST宏盛”更正公告 (12-25 07:09)
·“*ST宏盛”公布重大诉讼进展补充公告 (12-25 07:09)
·*ST宏盛内幕交易案 曾世珍承认公告前狂卖股票 (12-24 18:53)
·“A股最烂上市公司”董事长获刑七年 (12-24 10:08)
·龙长生一审判刑七年 (12-23 08:54)
·逃汇案宣判:*ST宏盛遭罚8000万 龙长生获刑七年 (12-23 07:39)
·“*ST宏盛”公布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12-22 22:04)
·“*ST宏盛”公布控股股东持有股权拍卖公告 (12-22 22:04)
·17%股权上拍卖台 谁将来接手*ST宏盛"烂摊子"? (12-22 08:17)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