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方早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1日 08:11 |
作者: |
黄武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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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 黄武锋
深国商(000056)重组中止的原因终于初露端倪。深圳证券交易所日前发布公告,明确对深国商控股股东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百利亚太”)及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晶、一致行动人张化冰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公告称,百利亚太在2009年4月27日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了深国商可流通B股约3026万股,占深国商总股本的13.7%,其后2009年5月4日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又披露:百利亚太及其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通过上述收购所持有的约深国商3026万股B股股份”。上述深国商股份实际完成过户登记时在2009年7月7日。
但是在2009年10月15日,百利亚太实际控制人张晶与郑康豪签订《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郑康豪受让张晶所持有的百利亚太51%的股权(另外49%的股权为其他两个香港居民持有),并于2009年10月16日完成上述股份过户。就此,深交所认为此行为实质上违背了上述12个月内不减持的承诺,并作出了上述处罚。
此前,深国商曾公告,百利亚太拟对该公司进行重组以及百利亚太股权转让事宜,随后还通过董事会决议拟对旗下子公司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晶岛项目提供付款担保,对应方为上述晶岛项目施工方深圳泛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但在11月10日,深国商就取消了原定对上述担保事项审议的股东大会,接下来一天又公告因条件不成熟中止重组。另外,深国商还公告接到深交所《关于对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要求该公司核实说明“郑康豪先生及其相关方与深圳融发投资有限公司晶岛项目施工方深圳泛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但时至昨日,深国商仍未就此发布相关核实情况,该股于10月12日以后就开始停牌。
业内人士指出,假如郑康豪真的成为深国商大股东百利亚太的实际控制人,且与深圳泛华工程集团真的存在关联的话,则上述提及的担保可能不仅是关联交易问题,或许还有利益输送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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