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0日 08:50 |
作者: |
吴芳兰 |
| |
⊙记者 吴芳兰 ○编辑 祝建华 在3位独立董事的多次督促下,锦化氯碱今日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三笔已实施的对外担保,并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三笔对外担保。 公告称,董事会通过三笔担保分别是,2月22日为葫芦岛市华天实业有限公司担保合同金额为5500万元,实际5000万元的担保;4月27日和7月31日分别为锌业股份提供实际3500万元和1650万元担保。 张春林、孙琦和邵英魁等3位独立董事表示,上述三笔对外担保,之前未履行必要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也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他们一致认为,这三笔对外担保属违规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合计金额达101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他们还表示,2009年以来,已经多次督促公司,对外担保一定要履行审议程序及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行为要规范。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