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15日 08:03 |
作者: |
邢佰英 |
| |
□本报记者 邢佰英 罗顿发展(600209)15日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发现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重大投资项目未开设投资款专用账户及未设立项目管理部、公司资产被关联方无偿占用等问题。 海南监管局指出,罗顿发展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募集资金使用投向已发生变更。2004年7月20日,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议案》和《关于与北京罗顿沙河高教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将募集资金2.05亿元的投资项目更改为北京沙河高教园区住宅及配套设施一期B区项目。但是,在之前的4月和6月,公司已将1.04亿元投资款支付给了合作方北京罗顿沙河高教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占公司项目总投资的50.74%。 公司重大对外投资项目有两个:一是北京项目,截至目前项目总投资2.05亿元;二是上海名门世家四期商业广场项目。其中,北京项目未开设投资款专用账户,未设立项目管理部;关联交易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项目销售收入被长期无偿占用;另外,2002―2003年,公司累计为北京沙河银行贷款5.4亿元提供违规担保。直至2008年12月31 日,该担保才得以解除。而上海的项目管理缺位,项目运营情况异常。 此外,公司资产被关联方无偿占用。2001年12月,海南工程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上海时蓄购买其所有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博山路158-162号的房产以及上海市浦东新区崮山路322弄5号名门世家的房产。但几年来公司每年均将上述房产的处置日期推迟,截止现场检查结束,上海时蓄仍无偿使用上述房产中的两层。 海南监管局要求公司停止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在2009年12月31日前予以改正,包括设立银行专户,存放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北京项目设立银行专户,实行单独会计核算;按照关联交易有关程序规定,海南工程公司与上海时蓄签订房产租赁使用协议,并制定针对历史占用的补偿方案;制定上海中油收取资金占用费方案,明确资金占用费收回期限;上海项目设立银行专户,实行单独会计核算;制订明确的“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占用长期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如实披露上海项目办理有关权属证明的进展情况及项目的运营现状。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