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31日 07:51 |
作者: |
马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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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金融工作办公室8月28日发布声明称,首钢控股有限公司向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转让S*ST圣方(000620)股权的行为,尚未经该省政府确认。S*ST圣方的重组再生变数。 8月26日,S*ST圣方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首钢控股与新华联控股于8月24日签署协议,首钢控股将其持有的28%股份转让给后者。转让完成后,新华联控股将成为S*ST圣方的第一大股东。 声明称,中国证监会2009年4月15日S*ST圣方维稳工作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明确要求“如首钢控股决定不再参与S*ST圣方重组,由黑龙江省政府准备重组预案并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全部重组工作”。6月16日黑龙江省政府向中国证监会请示,中国证监会明确同意由黑龙江省政府主导S*ST圣方重组,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马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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